关于如何结算临时电费

我公司一般纳税人,有单独的电表,别的单位临时用电,从我单位另接一根电线,且安了电表计量,电费计600元,我公司在收到电费款600元时,手续如何操作?可以给他开现金收据吗,现金收据写明用电费吗,对方可以凭这张收据作账吗?

应制作原始凭证分割单及原始凭证或复印件来入账: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由几个单位共同负担,应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并将该原始凭证分割单副本附入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分割单就相当于和另一家公司的自制凭证;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做分割单之前,最好咨询一下单位所在税务局,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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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0
现金收据不能作为合法的原始单据入账。最好你能给对方开一张发票,同时冲减正常用电所计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