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月琴被告知,根据规定遗体存放产生了约20万的费用,需缴纳后才能进行火化。“我知道存放是花钱的,2003年5月27日将儿子送进去的时候殡仪馆的人就跟我说了,一天30元。我也认这笔费用,但是谁造成的谁交钱,如果不是医院一直拖着不开证明,也不至于放到现在。”
儿子去世十七年,遗体仍在殡仪馆放着。根据每天30元的费用,存放至今的费用约20万元。她认为这笔费用不该自己交,而应该由新华医院(以下简称新华医院)负责。事情还得从17年前说起。
2003年,胡月琴年仅20岁的儿子因急性胰腺炎在新华医院去世,由于医院不开具死亡证明,胡月琴无法给儿子办理销户,更无法将儿子安葬。最终,经过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胡月琴在2019年1月拿到了其儿子死亡证明存根联的复印件。胡月琴认为,正是医院不开死亡证明的原因,其儿子才在殡仪馆存放了这么多年,因此这笔费用应该由医院出。
而新华医院为何不给死者家属开具死亡证明,据胡月琴口述,原因是他们欠了医院12万余元的费用,因为没有交费所以没有开证明。但是胡月琴说,他们不交欠的费用是因为他们对于医院的治疗存在质疑。
2003年4月3日中午,胡月琴的儿子李奇乐突然肚子疼,下午家人便陪同其去到新华医院急诊室检查。胡月琴说,医院的检查结果是急性胰腺炎,随后,他们便给儿子办理了住院。当时,胡月琴的儿子才20岁。从入住到儿子去世,仅一个多月的时间。
“我们跟医生说给儿子开死亡证明,但是当班医生说星期天开不了证明。”第二天,也就是星期一,胡月琴找到医生开死亡证明,但是医生称他们欠了十二万四千多元的医药费,需要结清费用。
2003年9月,胡月琴收到一份传票。该《民事诉讼状》显示,新华医院起诉胡月琴,要求偿还124925.37元医疗欠费。对此,胡月琴说,“我们对于医院的治疗存在质疑,所以没有出庭,给法庭写了一封信说明我们的情况,判决我们要执行。”之后,胡月琴向法庭提起上诉,由于未到庭,因此撤诉,依据一审判决执行。
随后胡月琴和丈夫给杨浦区人大办公室写信,2004年11月他们收到回信。信件上显示:为避免矛盾计划,现暂缓执行,等申诉结论再说,此意见已向申请方新华医院作了说明。因为有了该“暂缓执行”的信件,至今没有执行人员到胡月琴家中予以执行偿还。
持续奔波后,2018年12月21日,胡月琴收到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答复。根据胡月琴提供的一份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显示:“经查,患者李奇乐的病史资料存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您可去新华医院(医患调节办公室)办理复印手续”。该答复书落款为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在殡仪馆,胡月琴被告知,根据规定遗体存放产生了约20万的费用,需缴纳后才能进行火化。胡月琴说,她全靠退休金维持一个人的生活,20万元对她来说难以承担。她认为,这一切都是由于新华医院不提供死亡证明,因此这笔费用应该由医院承担。
目前,新华医院暂未对此事予以回应。胡月琴儿子的遗体依然在殡仪馆放着,她说,“至今没有得到医院的回复,我现在最大的想法就是先将儿子安葬,因为我不知道我能撑到哪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