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敢侵害群众利益 就坚决查处谁

如题所述

谁敢侵害群众利益 就坚决查处谁
平顶山市:通报5起

鲁山县张良镇扶贫办原主任谷振永等人骗取国家项目扶持资金问题。2013年3月,时任鲁山县张良镇扶贫办主任谷振永与时任陶庄村支部书记程绍、鲁山县伟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韩宏伟,虚构村民入股养殖协议、虚报养殖户数,骗取国家项目扶持资金40万元。2016年8月,鲁山县纪委分别给予谷振永、程绍开除党籍处分。谷振永、程绍、韩宏伟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湛河区曹镇乡河岸李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杰欣套取移民资金问题。2009年3月至2010年6月,时任湛河区曹镇乡河岸李村党支部书记王杰欣,利用职务之便,套取移民资金3.5万元。2016年8月,湛河区纪委给予王杰欣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宝丰县林业局大面积造林验收组原成员常显庭骗取国家造林补助款问题。2011年11月,宝丰县林业局大面积造林验收组成员常显庭,利用职务便利,虚报荒山种树面积230亩,骗取国家大面积造林补助款6.9万元。2016年8月,宝丰县纪委给予常显庭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郏县冢头镇高刘庄村原秘书崔建新违规套取集体资金问题。2009年10月至2014年12月,时任郏县冢头镇高刘庄村秘书崔建新,利用管理村账的职务便利,非法套取集体资金17341元据为己有。2016年9月,郏县纪委给予崔建新开除党籍处分。
宝丰县杨庄镇杨庄村原支部委员杨建伟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2014年10月,时任宝丰县杨庄镇杨庄村支部委员杨建伟,利用从事拆迁改造的职务便利,虚报房屋拆迁面积,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98340元。2016年8月,宝丰县纪委给予杨建伟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漯河市:通报5起
临颍县固厢乡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李铁岭套取农业保险补贴资金问题。李铁岭利用职务便利,指使其管辖的行政村为县人保财产公司提供没有填写具体数额的投保单和空白加盖公章的文件纸,致使人保财险公司套取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123.6万元,李铁岭收受保险公司返还款27.6万元,扣除其垫支的保险费等费用后,将剩余的1.2万元据为己有。2016年2月25日,临颍县固厢乡党委给予李铁岭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舞阳县姜店乡光国杨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军停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问题。2009年至2013年,杨军停以妻子名义,申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骗取国家补助资金7500元;截留上级拨付危房改造资金700元;违反相关政策对本村低保资金进行二次分配,将留余资金4828元用于个人开支;将本村建校、修路工程款中剩余资金9595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3月30日,姜店乡党委报舞阳县纪委审查批准给予杨军停开除党籍处分。
郾城区商桥镇政府干部闫跃林挪用公款问题。2008年5月至2012年12月,闫跃林利用管理商桥镇辖区内敬老院五保户集中供养资金的便利,将其经手供养资金中的5.5万元用于个人经营炒股。2016年6月16日,郾城区纪委给予闫跃林开除党籍处分。
源汇区马路街办事处南菜园村原党支部书记狄建安侵占集体资产等问题。2004年至2015年,狄建安在村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以债转股“转一送一”方式,低价取得产权,入股公司,侵占集体资产价值约30.9万元;获取公司分红31.18万元,扣除合法收入及相关费用,共计侵占村集体资金13.5万元。2016年3月31日,源汇区纪委给予狄建安开除党籍处分。
召陵区万金镇新庄赵村原党支部委员赵国产套取国家沼气建设补贴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赵国产在负责新庄赵村沼气建设过程中,虚报11座沼气池,套取国家沼气建设补贴资金17743元;侵占黑河河堤承包款4500元。2016年8月2日,召陵区纪委给予赵国产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新乡市:通报6起
延津县石婆固镇东史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存良、会计万清凤套取财政补贴物资问题。2009年至2012年期间,杨存良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本村会计万清凤在协助镇政府发放“粮油倍增计划项目”财政补贴物资中,虚列补贴人口、虚报亩数,骗领价值20.8万余元财政补贴物资花生种子和化肥。扣除杨存良、万清凤二人垫付应由村民自筹的资金8.6万余元外,将价值12.2万余元财政补贴物资予以低价变卖。2011年至2012年,杨存良、万清凤在协助镇政府发放小麦良种补贴和花生基地补贴款中,通过虚列和虚报杨某、张某等16户村民补贴亩数的方式,套取上级补贴款共计3.3万余元。上述款项共因公支出3.1万余元,剩余12.4万余元二人非法占有。2016年10月9日,延津县纪委分别给予杨存良、万清凤开除党籍处分。
获嘉县亢村镇红荆嘴村党支部书记李飞虚报套取补贴款问题。李飞伙同红荆嘴村报账员李德忠虚报套取2013年至2014年良种补贴款1.6万余元,用于村务开支,且长期不入账。2016年6月18日,获嘉县亢村镇纪委分别给予李飞、李德忠党内警告处分。
封丘县居厢镇纪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海忠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周海忠在纪店村贫困户彩票公益金扶贫资金发放中,挪用50户种植韭菜户12.5万元的扶贫资金用于修建村内道路。2016年6月23日,封丘县居厢镇纪委给予周海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乡县农机总站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克峰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问题。2015年5月,田克峰在兼任县2015年度农机补贴领导小组副组长、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借资12万元购买三台“金帆”牌玉米收割机,将其改装为已纳入2015年度国家农机产品补贴目录的“福沃”牌玉米收割机,并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伪造车辆手续、虚开购车发票及利用他人名义申领农机购置补贴等手段,骗取了每台4.23万元,共计12.69万元的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款。2016年10月13日,新乡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田克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原阳县蒋庄乡原副乡长李旭光、民政所长张云瑞危房改造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时任蒋庄乡副乡长李旭光、民政所长张云瑞在负责蒋庄乡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该乡杨厂村、胡庄村、王庄村部分村民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共计3万余元。2016年10月13日,原阳县纪委分别给予李旭光、张云瑞党内警告处分。
卫辉市后河镇主任科员翟玉梅、民政所长杨贵军低保工作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7月,后河镇分管民政工作的主任科员翟玉梅、民政所长杨贵军,在负责该镇李张屯村村委会办理群众低保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村不符合低保条件的8户13名群众享受低保,共计1.8万余元。另外,翟玉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9月30日,卫辉市纪委给予杨贵军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1月21日,卫辉市纪委给予翟玉梅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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