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编和事业单位合同制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有效提升环境秩序整体水平,经北辰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本区公开招聘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人员60名。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管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进行续聘或解聘。

(二)聘用期间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问题:请问这样的编制是不是事业编?还是事业单位临时工?
我想得到明确的回答:
1、是不是事业编?
2、如果不是事业编,那是不是在城管中做最底层执法工作的那种又脏又累的?

1、不是事业编制人员。
(1)正式事业编制用人需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面试程序。
(2)工人身份不能进入事业编制。上述招聘人员聘期内,单位与本人签订的实际是《劳动合同书》。
(3)五险是企业职工参保的险种。根据地方社保局规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两险(养老医疗)、三险(养老医疗失业)或四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2、该岗位是城市综合管理基层的具体执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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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2
不是事业编,是事业单位聘用制合同工人,没有提拔的机会,但是比临时工待遇稍微好点! 给上保险。
这种单位一般有
事业编干部(吃财政),
事业编工勤人员(吃财政),
聘用制合同工人(单位自筹),
零时工(单位自筹)
组成。
请您好好考虑考虑吧!
第2个回答  2010-05-21
聘用的吧,应该不是事业编制的
第3个回答  2010-05-21
就是事业的合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