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在哪个民政局都可以的吗

如题所述

不是在哪个民政局都可办离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是需要开具对方的经常居住地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的。
办理离婚证具有地域限制,具体如下:
1、内地居民离婚应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离婚登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等级的具体机关。
2、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离婚应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现役军人离婚应到现役军人驻所地或者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服刑人员离婚应到服刑监狱所在地或者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内地居民的,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有一方是外国人、华侨或者港澳台居民的,则需要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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