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终身保险理赔

2002年投保,2010年3月份因肝癌去世,在2009年病历上有注明(乙肝病史20年,及1999年做过子宫肌瘤手术),当时保险的时候业务员没有问清楚具体的病史,直接办理的保险手续,在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以此为依据拒绝赔付全额3万元的保险金,只说赔付1万5千元的保险金,是否合理?

同意回答者: qingr316 的观点
按新的《保险法》规定,这个案例应得到全额理赔。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旧保单理赔可适用新《保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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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09
合理,因为保险公司对于客户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公司有权利拒保!
相关内容可以查询中国保险法!
第2个回答  2010-04-10
按新的《保险法》规定,这个案例应得到全额理赔。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旧保单理赔可适用新《保险法
第3个回答  2010-04-21
保险理赔一般个人处理起来的确很麻烦,建议你可以咨询像远盟康健这样的专业第三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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