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投保,2010年3月份因肝癌去世,在2009年病历上有注明(乙肝病史20年,及1999年做过子宫肌瘤手术),当时保险的时候业务员没有问清楚具体的病史,直接办理的保险手续,在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以此为依据拒绝赔付全额3万元的保险金,只说赔付1万5千元的保险金,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