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不可以自己交。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也不能自已缴纳。生育时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包括男性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为自己带来保障。生育保险为女职工带来基本的保障权益,减少因为生育期间或者流产期间生理特点造成的不便,让妇女得到足够的经济辅助和医疗照顾。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
1、结婚证、户口本、优生优育证、出生医学证明、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折。企业单位需提供单位证明(休产假期间不开工资证明);
2、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收据及处方(须加盖医院现金收讫章并核对票据有效期及姓名是否和身份证一样)、出院诊断书(须加盖医院诊断专用章)、住院收据、费用明细清单(需提供原件);
3、新生儿抢救需提供诊断书、收据、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
4、生育职工特殊情况须转院时,必须开转院手续。到医疗保险生育签字;
5、女方无生育保险但男方有生育保险时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男职工单位证明、配偶所居住街道、社区、村委会出具无单位证明;
6、取环、上环、人流、药流及异位妊娠须提供诊断书(须加盖医院诊断书专用章)、收据(须加盖医院现金收讫章并核对票据有效期及姓名是否和身份证一样)、企业单位人流及药流还须提供休息期间单位不支付工资证明(必须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