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4-12
14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我的看法:首先小兴瞒着父亲去网吧,并以各种手段收取费用是不对。其次,学校没有及时回报情况告知父母。这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2章,第18条。还有就是供小兴上网的网吧,也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4章,第26条。小兴,持刀打劫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4章,第34条。因考虑小兴是未成年人并打劫数额少等方面考虑应判处缓刑。
我是小小中学生说的不一定对,请多多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