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辞职档案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事业单位辞职后处理档案的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携带个人证件和解除聘用合同证明,如果是试用期内辞职,则需携带取消聘用审批表。
2.向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调档函。这通常需要去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然后持调档函到原单位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档案。
3.如果辞职前已经落实了就业单位,可以走调动手续,凭借新单位的调档函调档案。
4.如果辞职后没有立即就业,可以将人事档案转到户籍地的人才中心进行托管。
5.如果辞职后去了国企或事业单位,新单位可以开具调挡函接收档案。
6.确保档案的存档单位配合,因为在进体制内,不论政审还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都需要存档单位配合。
需要注意的是,档案的处理应遵循正式的渠道,避免私自保管档案。同时,档案的迁移过程中需要注意保密原则,避免档案信息泄露。
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需要提前30日写书面辞职报告,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逐级进行审批;
2、单位同意离职后,办理交接手续;
3、要求单位结算未支付的工资;
4、单位还要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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