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

如何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

这里有济南市的填写须知,给您参考,您可以咨询当地主管部门,问问是否有填写指南~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填表须知

(2009年下半年过程性考核)

2005年3月-2007年3月注册过程性考核,且所有课程和毕业环节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本次毕业申请。

一、“毕业生档案袋”封面填写说明

“地市”栏填“济南”; “毕业日期”栏填“2009年12月”,“专业”填写详细准确的专业名称,并注明“专科”或“本科”字样。其余根据实际上交材料内容准确填写。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1.毕业生登记表入本人档案,必须由本人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用圆珠笔)认真、规范、真实填写。一式两份,不得复印,禁止使用涂改液。

2.毕业证书号栏。专科填写:“6637”+准考证号码;本科填写:“6537”+准考证号码, 例如:准考证号码为:01025100000的考生,如果是专科毕业,毕业证书号应填写为:“663701025100000” ,如果是本科毕业,毕业证书号应填写为:“653701025100000”。“准考证号”为网上本人申报时所用的准考证号码。

3.“准考证号”栏填写网上申报时所用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填写15或18位的准确身份证号码。

4.主考院校一栏应按《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公布的填写。

5.“专业”填写详细准确的专业名称,并注明“专科”或“本科”字样。

6.填表日期及表内自我鉴定日期应填:2009年12月16日;所在单位意见栏日期应填:2009年12月17日;主管部门意见栏日期应填:2009年12月18日。

7.相片由考生本人网上毕业申报时下载,并自行冲洗为一寸彩色相片。此相片必须与毕业证书一致,不得更换。

8.“家庭出身”和 “本人成份”栏填写“农民”、“干部”、“工人”或“学生”。

9.“联系电话”栏是考试机构与考生联系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准确填写并保持通畅。

10.本人主要简历从上小学开始填写,每次变更应另起一行,至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时间为止。

11.“本人鉴定”栏考生必须认真填写,字数要求在200字以上。

12.所在单位意见应简要写明单位对毕业考生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的总体意见。学生或暂无职业人员“所在单位意见”栏和“主管部门意见”栏,请到学校(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盖章。私营企业、公司,无主管部门的可在“所在单位意见”及“主管部门意见”处同盖本单位公章。不能缺章。

13.“考试成绩”栏,由考生根据《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顺序,按照“合格科目证书”上的科目名称如实填写,每栏填写一科,中间不得留空行,不得涂改。免考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免考”字样。校考课程在备注栏注明“校考”字样。

14.“毕业环节”栏,属于课程技能的写明课程名称、成绩;属实习的要写明实习主要内容、地点;属毕业设计的要写明设计题目;属毕业论文的要写明论文题目和论文指导答辩院校(专业开考计划无此项的,此栏不填写)。

三、上交材料

1. “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 由院校单独收取后统一到市考办盖章,“毕业手续办理回执单”联交由考生保管,“信息确认联”考生签字并由院校保存备查。

2.上交所考专业规定课程(含实验课)全部合格证书和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

3.申办本科毕业的考生,须上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签发日期为2009年12月30日以后的专科毕业证书本次不得申办本科毕业。如在签发期内,毕业证书尚未发放,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待毕业证书发放后上交市考办。

大学本科(不含专升本)大三、大四在校生按专科毕业生对待,需提交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复印件、《大学三年级、四年级在读证明》。

4.其他需要上交的材料。

5.各类证书原件须用铅笔在证书上方写明本次毕业的专业和准考证号。

四.考生网上毕业申报成功后方可进行毕业材料提交和审核。

五.本次毕业证书发放时间地点:

请于2010年5月上旬到各就读院校领取毕业证书。

这里还有无锡的,您结合着看看吧,不过还是建议您联系当地主管,会好一些~

根据省自考委有关规定:凡自学考试本、专科段考试课程(含论文、实践考核)全部合格的考生,均需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个人作自我鉴定,所在单位作思想品德鉴定。为防止错过规定时间填表,漏填、错填,造成延缓毕业情况发生,现对填表和鉴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填表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书写,不得用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整洁。

二、登记表正面内容一律由自考办打印,考生不得填写。登记表反面 “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自己的政治思想、工作(生产)表现、自学态度等方面小结,不能草率、简单的几句,不要忘记签名盖章。

三、《毕业生登记表》填好后,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并盖上单位一级公章(不能则加盖部门公章)。请考生于2009年6月10日前送交我办,切勿拖延,逾期将延至下一次毕业。

四、考生交《毕业生登记表》时应同时交:①全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②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淡蓝底色) 二张;③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④课程免考证明 (有办过的提交);⑤《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 ;⑥专科段实践考核或本科段论文答辩合格的成绩通知单;⑦外省转入的合格成绩证明(指参加过江苏省外其他省市自学考试的考生)

五、毕业证书发放时间在2009年7月底。领取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交纳40元毕业生审定费。具体时间以我办发出的通知为准。

考生单位对考生作思想品德鉴定的具体要求如下

(1)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应由考生的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具体意见,本人是单位负责人的由上一级组织签署具体意见;在校学生由学校、待业人员由街道、镇政府进行鉴定并签署意见。

鉴定要加盖单位一级公章,不能盖部门公章。

(2)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生产)现实表现等方面。具体反映:该同志平时政治表现,文化学习的情况和其它方面。干部还应反应组织管理能力和水平。总之,考生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生产)负责,其思想品德鉴定应予合格。

(3)按省考办“逾期不办,谁耽误谁负责”的意见,请各单位重视,以免造成延缓考生毕业时间和毕业证书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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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09
按你的实际情况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