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二月,明成祖朱棣在西南地区设立贵州布政司并设立三司等官,从此大明版图上出现一个新的省级行政单位——贵州承宣布政使司,这也是大明王朝首次将贵州直接划归中央管辖领导。
在唐、宋、元三朝,贵州一带都由当地土司直接管理,中央王朝并没有在这片地区设立郡县。在明朝初期,贵州势力最大的四大土司(田、宋、安、杨)选择内附,名义上归属明朝管辖。明廷则延循元朝旧历,在贵州设立宣慰使司,仍让土司们各自管辖其治下领土。
虽然在朱元璋建立明朝初期,由于复杂的地理环境,朝廷很难直接管理贵州,但明朝始终没有放弃改土归流的尝试。在洪武初期,明军征讨元廷盘踞在云南的残余势力,但在发动战争之前,云南附近的川西、贵州等地自然要先控制在自己手中。
前文已经提到,这些地区的土司慑于明朝势大,纷纷请求内附,由于征讨云南是当前头等大事,朱元璋自然欣然同意。而在征讨云南取得大胜后,朱元璋直接将凯旋归来的军队三十余万人分散安置在贵州一带镇守。
此外,明廷还将将士的家属亲人一同迁移到贵州,设立卫所管理,与当地土司管理直接分隔开,这一举措直接动摇了土司的统治。与此同时,朱元璋还在贵州设立了都指挥使司,为后期贵州三司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在明永乐年间,思州、思南两大宣慰司发生冲突,明成祖朱棣借此机会革除两个宣慰司并将其属地划分为8府,据此设立贵州承宣布政使司,从此贵州建省迈出了重要一步。到明永乐十五年(公元1417年),朱棣在贵州又设立贵州按察提刑使司,自此贵州三司正式设立完备,贵州也正式成为明王朝的一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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