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把户口档案从人才市场迁出来

很是郁闷啊!我是08年从黑龙江一所学校毕业的,当时迫于学校的压力找了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假的,没去上过班,为了提高学校就业率)。因此把户口和档案放在了哈尔滨人才市场。现在我想把它迁回老家,我不知道人才市场那边需要什么资料,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请高人给指点一下!谢谢!分是没有了,但我真心感谢!谢谢!
刚才楼下说需要报到证,我记得当时好像报到证交到人才中心了啊?我手头好象没有!难道是我弄丢了?如果丢了的话该怎么办呢?郁闷了!

  1、迁移个人档案的,必须迁入地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与社保部门同意接收的,才能迁移;
  2、而迁移户口的,必须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并且当事人能交验迁移户口需要的证件、资料,符合当地的户籍迁移政策(如:婚迁入户时的结婚年限等)的,才能迁移;
  3、当事人可以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后,再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等,咨询户口迁入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迁移户口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婚迁入户(双方的结婚证)、积分入户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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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27
毕业的报道证分为两联,上联是给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你应该是靠这个把户口挂靠到了人才中心。报道证下联是学校用来发寄你的档案的(寄到人才中心)。

现在你是集体户口,要转户口需要 户口准迁证。
1 买房
2 结婚,夫妻投靠
3 在原籍找工作,然后到当地人才市场(视当地人才市场允许挂靠的规则)

或许你可以试下楼上说的:

1, 到人才市场办理“户籍证明”, “解除关系证明”或“失业待业证明”
2, 持”报到证”到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
3, 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需要三星期左右)
4, 审批后,持“户口准迁证明”,到寄档案的人才市场开户口迁移证”,拿回原籍办理落户. (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
5, 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

第2条比较奇怪。感觉第3条可以无视第2条。
第2个回答  2008-12-16
户口迁回家也可以,但是档案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是不给迁出的,那样的话还是要交保管费的
第3个回答  2010-03-25
档案
1.报到证
2.接收单位的接收函(需要加盖地级市人事局章和接受单位章)
一般一周左右即可办理成功。
户口
1.派出所的接收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3-25
毕业回迁户口(从人才市场迁回)
1, 到人才市场办理“户籍证明”, “解除关系证明”或“失业待业证明”
2, 持”报到证”到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
3, 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需要三星期左右)
4, 审批后,持“户口准迁证明”,到寄档案的人才市场开户口迁移证”,拿回原籍办理落户. (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
5, 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

户口迁移证遗失或过期,无法落户
1, 到原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个 “未落户证明”,或者自己写个情况说明,请原籍派出所签注证明没有落户,
2, 持此证明回原迁出地补开“户口迁移证” (或办理迁移证延期), “报到证”,
3, 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当场可以落户.(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
4, 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