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可以不给男方看孩子吗?

离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可以不给男方看孩子吗?

不可以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扩展资料

夫妻离婚:男方不给子女抚养费,可以采取下列3种办法解决

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在什么时间支付、以什么方式支付。

夫妻协商解决抚养费的好处是可以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毕竟抚养费的最终受益者是孩子。在协商解决孩子抚养费问题时,夫妻双方最好将抚养费协议予以公证,防止日后发生纠纷。

二、起诉解决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问题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一个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的抚养费金额,并且对抚养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作出判决。

三、申请强制执行

当夫妻一方不履行法院关于离婚后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判决时,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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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首先,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 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也就是说,该案例中的男方,明显是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行为,女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其次,该案例中的女方,不能因为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就阻止男方探望孩子。给付抚养费是男方应该履行的义务,而探视孩子是男方的权利。两者不能相互联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不配合男方探视孩子,那么男方也可以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进行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4-26
安徽程韦伟律师为您解答:根据《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如你所说的情况依照法律,双方离婚,男方有权探望自己的孩子,而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他行使探望孩子的权利与他承担孩子抚养费的义务不能混为一谈。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有权依照你的执行申请对男方强制执行,要求其承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相关资料请参见http://www.hnlscww.com追问

我能不能以没要男方抚养费为由拒绝他接孩子呢?

追答

不可以,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他行使探望孩子的权利与他承担孩子抚养费的义务不能混为一谈。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2-02

不让探望孩子就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第4个回答  2019-04-07
我打电话他们不接,合适停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