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天津市公务员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否再改报其他职位?

如题所述

1、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可以再进行其他职位改报。
2、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报名表提交后,不能再做修改。
注意:考生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才能使报名生效。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4、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应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报考上述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5、考生在提交报名表后,不要忘记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的考生,报名系统随机分配一个报名序号(显示在报名登记表左上方),此序号是的,供考生在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后期考试成绩查询时使用,务必牢记。考生资格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未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可根据招考单位反馈的资格审核结果,补充相关资料后再次提交报名表,也可选择其他职位重新报考。此时不需另行注册,只需在原有报名表中添加、修改相关内容后,再次提交即可。
6、综上所述,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再进行职位改报。已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可以再进行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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