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给女方花钱分手后可以追回么

如题所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解除同居关系如何分割财产

从上述司法解释可见,对于未婚男女同居而发生纠纷,一方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请求分割的是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何谓“共同所得”,一般认为形成同居双方共有财产的“共同所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何谓“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也就是说,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司法实践中,下列财产一般认定不属于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1、一方同居前的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3、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我国《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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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22
这个是可以追回的,只要你有证据就可以去要回来,当然是应该实现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追回欠款。
第2个回答  2021-01-22
男方给女方花钱,分手后可以追回吗?有的大点的东西,钱贵的,也许你能追回一些,小钱追不回去的,这要看你们是自愿花的,还是他(她)和你要的,反正这样的事例多了去,那就要看女方是怎么想的?她如果很小气抠门,那你就不好要,有的女人她就不会占你的便宜,你的花一次,他再回敬你一次,就要看是在什么人身上了,做什么事都是因人而异?你试着看看能不能要回你花的钱。
第3个回答  2021-01-22
男方给女方花钱很正常,分手后没必要追回来的,因为毕竟是男子汉。
第4个回答  2021-01-22
这个可以追回的,金额过大,就必须追回,一点小钱就算了,可以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