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补缴如何补缴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个人社保补缴的手续:1.没有单位的个人需要到存档机构填写补缴申请单和承诺书,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有工作的职工档案在单位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填写补缴申请书,提交劳动合同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法律依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向现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附本人签字确认的补缴工资基数、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存档机构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由本人到存档机构按照我市有关政策及历年缴费规定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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