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的公租房怎么申请?

如题所述

申请主体
个人申请:
分为单身申请和家庭申请:

1、单身申请:本人为申请人;

2、家庭申请: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单位申请:
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团体集中申请的,单位为申请人。
申请条件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2012]第11号令)、《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房规范〔2021〕5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本区各类引进人才(由区人保部门认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区人才办开具的引进人才相关证明;
2、引进人才所在工作单位担保证明;

3、家庭或个人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引进人才工作单位在松江区,但其户籍地位于本市其他区的,其户籍地住房可不计建筑面积。

申请方式
1、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资格申请表格及相关要求可以从受理窗口或公租房公司网站获取;
2、申请人应在公租房网上业务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会进行初审;
3、单位版的申请材料需经所在地镇政府或区政府派出所机构确认,再由单位提交单位版申请材料到单位申请入口,审核通过后由单位联系人将单位版申请材料交到受理窗口,同时由单位所属个人在公租房网上业务平台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会进行初审;
4、申请人初审通过后,向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核对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
5、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文书,作出书面诚信承诺,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并签署同意接受相关机构核查的书面文件。

申请材料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做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单位集中申请的由单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到单位申请入口,审核通过后由单位联系人将以下材料交到受理窗口,同时由单位所属个人提交以上个人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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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06
(一)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1。申请人在本市有常住户口5年以上;2.申请人必须是低收入家庭或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总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人家庭成员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在别处无住房。(二)申请廉租房的流程申请廉租房主要有三个步骤:申请、审核、实施。1.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登记,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提出廉租住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提供相关资料。2、审核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廉租住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廉租住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管理所。经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后,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期限为15天。3、实施街道组织对廉租住房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进行初步公示(10个工作日),街道和乡镇提出初步意见、安置方案(2个工作日)。县里审核廉租房申请材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天),进行摇号分配;摇号,租住廉租住房,未摇号,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