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保险公司理培他应付,但剩余的药费车主以没钱为理由拒绝支付?

如题所述

题主想知道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保险公司理培他应付,但剩余的药费车主以没钱为理由拒绝支付?
涉及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首先明确的是医疗费用赔偿还是伤残赔偿,赔偿的方式不同。我理解的是涉及的是医疗费用赔偿。而且题主也说了,对方全责,对于肇事车主而言,属于第三者责任赔付。需要用肇事车主的保险对你方人员进行赔付。
医疗费用目前的赔付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保险公司到医院垫付,另一种是保险公司赔付给受伤车主。
如果保险公司已经理赔,但医药费还是没有完全覆盖,那就需要向对方索要医药费用。如果拒绝支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此种情况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了受害人一个通过法律得以自我救济的渠道,即——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其中追诉医疗费用属于先予执行的事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8-15
这个没有关系,只要有事故认定书,对方不付款可以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2020-08-15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补偿,不足的再由全责的一方承担,如果全责方对赔偿有争议可以请公安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3个回答  2020-08-15
这当然是不可以的,他如果以剩下的药费你没有钱为理由拒付,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他的,既然是他的责任就应该由他承担。
第4个回答  2020-08-15
首先对方如果是全职,那么你可以起诉到法院,将他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剩余的药费和精神损失费以及误工费和保姆费都是需要他进行支付的。我建议你可以请律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