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高薪养廉那是肯定可取的方法,这不仅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高薪养廉都是官府治理贪污最好的手段,但是这样的方式在乾隆时期却变了味道,在以前的朝代都是随着经济的变化而改变这些官员的薪水的,而乾隆时期,这个数值变成了一个定值,也就是说,钱贬值了,但是人拿的薪水还是那么点,这就使得高薪养廉成了一个笑话。
大家都知道,高薪养廉的制度是在清朝的雍正时期开始的,那时候的皇帝为了防止手底下的官员贪污,使得国家信用体系崩塌,就给了他们很高的薪水,不仅能够支持官员们生活,甚至一些比较奢侈的想法也是可能满足的,这样一来官员们就不必为了生活去违法犯罪了。这样一来贪污的情况都少了很多,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要那些花不完的钱。
于是这样的制度很好地传承了下来。你想,读书人考取功名就只是为了报销国家吗?不反对存在这样想法的人,但是连自己的家都不能糊口的功名,谁有愿意去考呢。一般的小官工资不够也就算了,就算是当朝一品大员,如果想要靠着那点工资养几个下人,都是不够的。
但是这样的制度在乾隆时期,却变了味道。原本这个制度的薪水是随着当时的经济情况来变化的,但是乾隆的时候,这个变值就变成了定值,而乾隆时期的货币贬值也是比较厉害的,这样一来,同样的钱买到的东西却少了很多,这样一来高薪养廉就成了一个笑话。
雍正帝即位时,大清己有衰败迹象,雍正整饬吏治、强化财政,规定火耗不超过正税的20%并入正税,作为国家财政收入,并发放养廉银,收支两条线。养廉银发放经多次调整,在乾隆时期基本固定下来。养廉银超过正俸几十倍,成了官员们和正俸并行的俸禄制度,从而使官员们可以自掏腰包请"师爷"帮助处理公务。
养廉银大体上是正俸银的10-100倍,并且,养廉银今后成为官员正常俸禄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扩大到武官和京师中心政府的官员。在清代,这种官员薪俸制一向沿袭下来。 实施高薪养廉银,意图在于阻止官员的糜烂行为,惋惜养廉银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
有清一代,官员的糜烂,无论是在数量上仍是在手法上,都达到了历史的新高。仅仅是一个乾隆朝时的和珅就让历史上大部分贪官自叹弗如。和珅并不孤立,“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正是当年官场糜烂的真实写照。
为什么养廉银不能养廉呢?人的本性是贪婪的,再多的养廉银也不能满意其无限胀大的私欲。任何高薪相对于人的贪婪而言都是微乎其微的。但能让官员把贪婪之心变为实践糜烂行为的,仍是准则。
帝制是独裁独裁准则。
这种准则有两个根本特色:一是官员的权利极大,能够决议全部。所谓“灭门的府尹,破家的知县”正是指这种权利。政治权利的独占和经济上的独占一样成为糜烂的土壤。大众要办什么事都要求官员开恩,得到他们的答应。他们有权利在手,当然就不愁无人对他们受贿了。
二是官员缺少有用的监督。独裁社会也有一套督查准则,有御史之类的监督官员,雍正还设了能够随时揭发贪官的“密折制”。但在皇帝的一元化领导之下,监督的效果是极为有限的。贪婪受贿被查出、杀头是偶尔的、单个的。只怪被查出的贪官命运欠好、开罪了什么人、或成为权利斗争的牺牲品。贪婪受赏罚的概率低,这种小概率事件对官员就没有威慑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