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日,小王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期中,约定试用期从6月1日开始,合同中

约定小王试用期工资为每个月2000元,转正后工资每个月3000元。入职三个月后,小王从该公司辞职,该公司付给小王共6000元工资。请用所学法律法规分析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小王3个月拿的都是试用期工资。
违法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实际该公司未明确试用期,且已超过一个月;
违法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该公司应支付试用期工资每月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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