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事局的机构设置

如题所述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和协调日常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 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承办 局机关文件、工作计划、总结和会议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公共关系、信息综合、秘书事务、机要交换、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工作;研究制定本市人事与人才领域信息管理及网络规划、标准,组织、指导信息系统建设;负责机关财务的管理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审计工作;管理局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事政策的综合调研。研究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负责有关国家公务员综合性法规的协调落实及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事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人事行政科学研究的规划和人事新闻宣传工作。
(三)综合计划科
拟定全市人事与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和工资基金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在编制定员内编制下达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转业军官增干计划、招收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专项计划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增人计划、城镇复退军人、技工学校毕业生年度计划;编制事业单位从在职工人中聘用干部,从社会上招聘干部;招收工人的年度计划;负责对各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人调动审核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拟定专业技术队伍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推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回国定居专家、学者的工作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商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吸引留学人员回晋中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跨地区、跨部门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工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及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训、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的政策和实施办法。
(五)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拟定全市职称改革各项实施意见。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对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进行宏观管理,审批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负责全市中级评委库的组建审批和初级评委会的审定备案工作;负责各系列、各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认定工作;对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聘后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各类职称考试,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市各类职称证书的管理;审批全市全(差)额预算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津贴。
(六)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培训、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的实施意见;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承办市直有关单位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受市政府委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监督管理市政府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拟定全市政府机关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人才流动开发科
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指导全市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发展、管理、规范人才市场,建立国(境)外、省外、市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市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负责市直单位专业性人才市场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市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晋中市有关单位干部调配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和省人事厅委托条管单位人员的录用、聘用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后见习期内调动调整工作,承办进入市直和省、中央驻晋中市单位人员的审批工作;研究拟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家属、子女的农转非的实施办法,承办市直单位和中央驻晋中市单位农转非人员的审核工作;拟定全市干部聘用政策和管理办法;拟定非国有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办法,参与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政策。
(八)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
管理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根据国家、省的工资福利政策、法规,拟定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拟定调整离退休人员各项经济待遇的实施办法;承办全市离退休人员特贡待遇申报和高级专家延长退(离)休年龄的审批工作;承办市直和省、中央驻晋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工作和有关福利审批工作;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的管理工作。
(九〉军官转业安置科(晋中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转业军官安置工作。拟定全市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转业军官年度分配计划;承办市直机关转业军官安置工作;制定全市转业军官上岗前的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下达并负责管理和检查全市转业军官的专项经费;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择业指导与就业培训,随调随迁家属的安置与子女入学等工作;监督检查转业军官政策的落实情况。
〈十)外事科(晋中市外国专家局)
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引进国外专家工作。负责管理在晋中工作的各类外国技术、管理专家,并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其他外国专家;负责拟定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负责全市引智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审批、实施及项目的跟踪管理和成果推广;负责国家和省、市引智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的智力引进工作;拟定全市出国培训工作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归口管理全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培训工作。负责市直部分单位因公出国人员政治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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