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下称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纳税人办理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但是纳税人还需要注意:
(一)“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仅指不领取税务登记证。纳税人领取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还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二)企业办理涉税事项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