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下,之前我在一个私立幼儿园做事,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我在3月8日递上辞职信就直接走人(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刚开始园长不肯,可是后来叫我把辞职信放下先走,几天之后园长有打电话给我,可是也没有和我说学校不肯让我辞职,而且招了新老师。一个多月后 我要去打离职证明,可是却不肯打给我,说学校没有说要让我走,是我自己要走。我现在也在同一个地方找到了另外一个工作,现在的单位要求要有离职证明,请问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