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现金怎样才不属于夫妻共同

如题所述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八条第三项: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可以仅属于受赠一方单独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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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20
签订赠与协议,约定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
第2个回答  2017-03-20
做个协议呀,明确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