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0年工作,95年离职,2000年单位垮了,保险,医疗一直在单位,单位一直都给我交,我离职后个人部分在单位还没彻底清算完,99年我就一次性补交完了,在单位领工资保险本和医疗本,2001一2002年没交医疗,因不知之道。因2003年听说须买医疗,想退休有用,就2003年开始买医疗,我这种情况咋算医疗保险呢。
万一社保说你中间断了两三年,前面不作数,咋整。
交上去的钱不作数那就是贪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