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个人产生67过度自责的原因是什么

如题所述

首先,在于童年时批评式的父母。
  我们的许多家庭,父母往往试图通过批评的手段,来控制他们的孩子。父母提供给孩子的,不是温暖与支持,而是不断地批评。
  批评式的父母,无形中扮演了“好警察”与“坏警察”的双重角色。“好警察”奖励那些可取的行为,“坏警察”惩罚那些不可取的行为。父母以此把孩子,塑造成他们期望的样子。
  当母亲或者父亲使用严厉的批评,作为管教孩子的工具时,孩子感到了对惩罚的恐惧,和对父母的不信任。迟早有一天,孩子会发现,只有自己做到完美,才能得到父母的爱,可是人无完人,所以父母对自己的批评,终究无可避免。

  孩子与批评式的父母在一起,内化了父母批评者的形象,形成了他的自我批评的内在防御。
  另外,美国心理学家聂夫进行了一项针对美国、泰国、台湾的跨文化研究,发现遇事倾向过度自责的情况,在儒家文化圈内更为盛行。
  在这项研究中,台湾人自我责备的得分最高,泰国最低,美国居于中间。研究同时显示,台湾地区儒家伦理盛行,所以更加赞赏自我批评的方式,因为儒家文化的理想是修身克己,重要的是满足他人的需要,而不是自己的。
  所谓克己,是指一个人不可以任性地为所欲为,而要能够克制自己,战胜自己。《论语·颜渊》有:“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意思是说,有一次孔子的弟子颜回请教如何才能达到仁的境界,孔子回答他,努力约束自己,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礼的要求,就能达到仁的境界了。
  从小,父辈被教育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待自己严苛,对待别人宽厚。这种教育的后果,一则是不把自己当“人”,而是当成未来“高尚的人”。结果把自己与他人分裂为两类:一类是需要不断用鞭子抽打的“自己”,一类是需要无比仁慈对待的“他人”。
  但是,无论是“己”还是“人”,我们都是人类,是喜欢被温柔对待、渴望怜惜、需要同情的一个人。不把自己当人的悲剧,在于后来,高尚的人没当上,连正常的人都不是了。
  另一则后果,则是把严苛地对待自己,等同于严苛地对待自己的孩子。因为孩子是“己”的产物,属于“己”的类别。所以,父母把他们抽向自我的皮鞭,抽向他们的孩子。在他们的心目中,这属于“严于律己”的范围。
  那些被父母“严于律己”教育大的孩子,到了他们的亲密关系中,依然用那严苛的鞭子,完成父母狠命的抽打。只是这次,鞭子不再需要父母来挥舞,因为孩子已经学会了,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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