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最详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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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福《鲁滨逊漂流记》简介

笛福:十八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采用流浪汉小说的结构,以普通人的现实生活为主要描写对象,通过这些普通人的遭遇和命运,反映了十八世纪英国初期资本主义丰繁的现实,表现了强烈的海外殖民扩张意识。1719年,发表了《鲁滨逊漂流记》,标志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诞生,也奠定了这种新型文学形式的基础。从此,小说在十八世纪英国文坛上迅速地繁荣起来,成为这一时期英文学的主要成就。《鲁》是笛福的代表作品,小说是以苏格兰水手亚历山大·赛尔柯克在荒岛上的真实经历为原型。内容简介:鲁生于1632年9月30日,父经商赚钱,其母娘家姓鲁滨逊,故取名为鲁滨逊·克罗索。从小脑子里就充满遨游四海的念头。1651年9月1日那个不祥的日子,瞒着父母去航海,船遇风而没,从旱路回伦敦,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第三次被土耳其海盗俘虏,幸逃被葡萄牙船解救,平安抵达巴西,经营种植园,开始庄园生活——非洲贩运黑奴。1659年9月1日遇海浪冲至荒无人烟的小岛,身上唯有一把刀,一个烟斗,一小匣烟叶。上岛的第二天他就把浅搁在岛边的那只大船上所有的食物、酒、衣物、枪支、弹药、土木工具等一一运到岛上,在岛上搭起了简易的帐蓬,为了不让自己忘记他把自己的一切经历与活动都记了下来,为怕自己忘记日期,便用刀子在一个大柱子来记年月,并开始记日记,用了几个月的工夫为自己挖了一个很大的山洞住了进去,后来又发现了自己不小心抖落的十几颗谷种开始发芽了,这个发现让他开始种起庄稼因为岛上发生了可怕的地震,使他把自己的住处移到平地上,不久得了疟疾,用简要的烟叶来给自己治病,并开始读《圣经》,用心观察了小岛后,发现了很多的小动物,他就开始抓鹦鹉、山羊等野禽驯为家畜,到了第三年,开始有规律…… 第23年的冬天,野人烹人肉吃,2年后,再次前来,鲁救下俘虏,取名为星期五,一年后,教会星期五英语,准备离开之际又从野人手中救下一个白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故派他们去解救另外十六个白人,走后第八天,英国船舶附近,船长和另外两人被反叛水手抛弃岸上,助其夺船,顺利离开海岛,在此居住了28年2个月零19天。鲁回到了英国约克城时,离家已整整35年了,谁也不认识他,父母早已去世,只剩下两个侄子和两个妹妹在家。去巴西看他的种植园,而他的朋友为他积累了五千英镑,草草结婚后,生下了三个孩子。不久妻子去世,再次出海,来到小岛上,这里的人口大增,为他们分配好田地后,很满意地再次离开。简要分析:描写了鲁如何用自己的双手在荒岛上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文明人所必需的生活条件,经历了人类从采集、渔猎、畜牧到种植等生产发展过程,彻底改变了自己无衣无食的苦难命运。在此过程,他付出了艰辛。笛福歌颂这种劳动活动,歌颂了他对大自然的斗争。鲁的形象中体现了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的创业精神,鲁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最早的一个理想化的资产者的形象。当然,鲁的身上也表现了一个私有者和殖民主义者的思想特征:冒险精神和占有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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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简介

笛福
《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的代表作,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文学形象。
我父亲原来指望我学法律,但是我却一心想去航海。有一天,我去赫尔城,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亲的船到伦敦去,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动心了,我必须跟他而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我十九岁。
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我感到全身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怖。我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陆地后,就一直回到我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
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我的同伴酿的一碗甜酒,我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的这种习性给我的一生招来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动常给我带来灾难,可我总不肯在灾难来临的时刻乘机悔改。待到危险一过去,就忘掉了 所有的誓言,又不顾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无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风暴雨似的航行后,我又有过几次不同的冒险。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经过许多危险,我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生活过得很顺遂。可这时我却又成了诱惑的牺牲品。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我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
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我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当时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待到我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我就沿着海岸走去。使我大为高兴的是,我发现了淡水。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我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但最叫我高兴的是我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我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我就干了起来。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我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我的住所。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到了第三十天夜里,我的搬运工作做完了,我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我心里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我知道,我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我过了好久才发现的。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要不是我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我又有何好处呢?因此,我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我搬来了对我有用的一切东西。
要想确保我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我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我非办不可的事。但是我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我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我的第一块长木板。我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我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杉木,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至于自然环境,岛上有狂风暴雨,还有地震。我那时也对一切都适应了。我种植和收获了我的大麦和小麦;我采来野葡萄,把它们晒成了很有营养的葡萄干;我饲养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由于食物这样多种多样,供应还算不差。如此过了十二个年头,其间,岛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迹。这样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
我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雷。我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我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我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处。一连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这是人怕人的最好说明!经过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环境相抗争,竟然会因一个人的一只脚印而恐怖不安!但事情就是这样。 经过观察,我了解到这是那块大陆上的那些吃人生番的一种习惯。他们把打仗时抓来的俘虏带到这个岛上我很少去的那个地方,杀死后大吃一顿。有一天早晨,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我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们跑了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我把我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这一天获救的,他讲话的声音成了我在这个岛上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的人声。他年轻,聪明,是一个较高级的部族的野蛮人,后来在我留在岛上的那段时间,他始终是我的个可靠的伙伴。在我教了他几句英语后,星期五跟我讲了那大陆上的事。我决定离开我的岛了。我们制造了一只船,这次不是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造。正当我们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我气坏了。我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带上了大刀,我们冲下山去,把他们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
俘虏中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几年看见的那艘在我的岛上触礁的船上的一个幸存者,当时我还从那艘船上取来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币,但对这些钱我毫不看重,因为它们并不比沙滩上的许多沙子更有价值。
我给了那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我的岛上来。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我的岛附近抛了锚。我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我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过了几年,我有幸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我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二十九天。我总以为我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我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遗憾了,要不我现在可以孝敬地奉养他们,因为我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我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我去干那项倒楣的差事之前,我委托他经营我在巴西的庄园。正是为了去干那差事,使我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我见他如此诚实,十分高兴,我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我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我除了因为要到那个上面讲的我住过的岛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没作漫游了。我住在这儿,为我不配得到的享受而心怀感激,决心现在就准备去作一切旅行中最长的旅行。如果说我学到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要认识退休生活的价值和祈祷在平静中过完我们的余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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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1-07
  在西方,有一部小说,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个成长中的青少年,尤其是男孩子都应该读读他。那么,这是一本怎样的书哪?
  这本书叫《鲁宾逊漂流记》。故事并不复杂: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宾逊,不甘于像父辈那样,平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宾逊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小说的主要部分就是对他这段荒岛生活的生动记述。
  除了精彩离奇的故事外,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宾逊的性格。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晒面做面包。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就这样,鲁宾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面对人生困境,鲁宾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现在,在西方,“鲁宾逊”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目中的英雄。
  《鲁宾逊漂流记》之所以成为文学史上不朽的名著,还在于它的真实性和不凡的艺术表现力。在他之前,欧洲的长篇小说大都是以帝王将相的业绩或骑士美女的浪漫传奇为主要内容的。笛福开始尝试用日常语言来描写普通人的生活。小说虽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对鲁宾逊荒岛生活的描写逼真而自然,表现了作者非凡的形象力和艺术表现力。此外,小说通篇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语言明白晓畅,朴素生动,这一切给作品增添了不少魅力。
  作者:1660年丹尼尔·笛福生于伦敦。他是一个店员的儿子,曾经游历欧洲,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后来定居伦敦,开始了记者生涯。他被认为是现代新闻来的创始人之一。他还参与政治活动,曾不止一次因为政治原因被捕入狱。1719年,当他59岁时,他从公众生活中引退,开始写小说。《鲁宾逊漂流记》是他最著名的一部作品,是根据真实的事件写成。这部作品几乎被视为小说,是第一部用英语写成的小说之一。1722年,他写了另外一此小说。如《摩尔·弗兰德斯》和《瘟疫年记事》,后一部作品描写了1665年在伦敦爆发的一场瘟疫。1731年笛福去世,终年71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