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的本质是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通过将一定的对象置于恐怖之中,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策略和思想。
恐怖主义的分类:
1、内乱:干扰和平、安全及社会正常运作的集体暴力行为。
2、政治恐怖主义:为了追求政治目的而计划在社会制造恐慌的暴力犯罪行为。
3、非政治恐怖主义:不以政治目的为前提的恐怖主义,显示出“其有意的制造高度恐慌,最终为了争取个人或集体利益,但没有政治上的意图”。
4、类恐怖主义:暴力犯罪行为的附属品,其形式及表达方式类似真正的恐怖主义,但缺乏其要素。它的主要目的并非要引起恐慌,但类恐怖主义利用恐怖份子的形式及技巧以达成相似的结果。
5、有限政治恐怖主义:真正的政治恐怖主义采取革命的形式进行,有限政治恐怖主义是指“以意识形态或政治为动机的恐怖活动,但其活动并非是要夺取国家的控制权”。
6、国家恐怖主义:“指以恐怖或压迫手段进行统治的国家,其程度与恐怖主义相若”,又可指由政府为了追求其政治目的或其外交政策而进行恐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