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国际上一些人对西藏问题的错误言论和行为,我们应以什么样的方式表达爱国主义情感?

如题所述

爱国主义是人民对自己祖国和国家的朴素的、自发的感情,即使上升为道德的力量,也仍然是感情的因素占据着主导的地位。爱国主义几乎是无法用理论的语言和哲学思辨的方式去进行论证的。“爱国没有理由”,就像爱情几乎也找不到什么严格理性的理论的理由一样。因此,爱国主义的表达方式便成了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最受人非议的问题。
但是,我以为,在目前全世界的国家和社会政治制度体系中,普遍存在国家、政府及主流媒体(即官方)和人民、学者、青年学生及非主流媒体等(即非官方或民间)的区分,那么,这两个方面在爱国主义的表达上就必然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但是,只要爱国主义的内涵和目标一致,不同的表达方式就应该得到理解和尊重;而且这种不同的表达及其区别是具有历史性和具体性的。
在战争和革命时代,在国家主权被帝国主义列强玩弄于股掌之上、人民遭受凌辱的时代,民间的爱国主义对帝国主义的打击具有其他任何力量所无法取代的力量。人民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充分表达自己的爱国主义感情,通过各种方式履行自己的爱国主义承诺,实践爱国主义精神,从而为自己的祖国从列强的铁蹄下解放出来、独立起来做出自己的贡献。这时,对那些此时还要对列强抱有幻想、把“友邦”的感受视为至高无上的言行标准、甚至干脆投入列强的怀抱,享受自己的荣华富贵而置同胞于水深火热之中而不顾的人们,爱国主义者称之为“汉奸”或“卖国贼”。——这种情况可以延续到总体和平而局部内政遭受外国强盗和霸权行径所干涉的特殊情境中,这时,官方可以从国家整体的利益及国际关系的复杂性出发,通过灵活巧妙的外交辞令和外交活动来设法排除外来干涉及其一切负面效应,从而维护自己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领土完整、主权统一、民族团结、政权稳固,这便是这种外交活动的唯一目标!但是,政府应该允许民间广泛而强大的爱国主义力量以各种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爱国感情,从而作为官方维护主权之和平外交的强大后盾和雄厚的人民社会基础!官方的声音不能代替民间的声音,即使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政府与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但人民有独立地表达自己爱国主义的权力,最主要的不是在向自己的政府示威,而是要借助全球化时代无处不在的西方媒体向全世界,特别是向那些侮辱中华民族、挑衅中国政权、破坏祖国统一、调拨人民团结的反华、反共、反社会主义的国内外恶势力进行示威,告诉他们:中国人民不可侮!中华民族不可辱!在当今世界,如果只有政府的声音而又被歪曲地出现在西方媒体上,那么西方一切反华势力就会认为,我们的政府与人民是对立的,我们的政府是非民主的政府;但是如果在官方声音强大有力并灵活巧妙的同时,人民的声音在不违背国家根本利益、不破坏社会安定团结之局面的前提下,更能够让西方那些反华势力不寒而栗!
“理性爱国”论是正确的,但却是片面的。爱国主义本质上既是一种感情,那就有非理性的因素,因而在某种意义上,其表达的方式就会有很强的非理性的色彩,关键在于,政府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将这种非理性的爱国力量控制在合法的轨道之中,使之不致发生暴力及其他违法犯罪现象;向世界表达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西方一切反华势力干涉中国内政的强烈抗议,向政府表达自己由宪法赋予的爱国主义激情,这就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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