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有哪些机构,部门能够保护帮助我们未成年人

社会有哪些机构,部门能够保护帮助我们未成年人

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能够保护帮助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

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对未成年人的具体保护:

外出流浪不仅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利,未成年人还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或者操纵。

为了尽快摆脱危险,未成年人可以去救助站或者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寻求帮助,救助保护中心会接收未成年人并为未成年人提供食宿和照顾,还会帮助未成年人联系家人。如果未成年人找不到救助站或者保护中心,可以向警察求助,警察会护送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中心。

如果父母一方服刑,未成年人由另一方家长或者亲属抚养,但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困户救助。如果无人抚养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可以向民政部门以及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请民政部门予以安置救助,法律援助中心帮助未成年人申请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未成年人保护法

以上内容参考 青海省人民政府-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专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6-10

  1、《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法定责任和法定义务保护未成年人。

  2、未成年人在其父母及其它监护人未尽到责任或自身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公安机关求助,这些组织也承担着法定的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婚姻法》第43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第44条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如果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未成年人可以依据如下法律规定向这些机关求助。

  3、未成年人权益受到分害时也可以向当地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投诉维权,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是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各省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从事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机关。

  4、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共青团、妇联以及教育部门等组织投诉。民政部门、共青团、妇联、教育部门都设有专门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具体机构,一旦未成年人的利益受到侵害,这些组织应该也确实能够起到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未成年人可以向这些组织投诉,请求帮助。

  5、未成人维权还有最后一道法律援助保障,就是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根据我国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各地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援助中心或法律援助组织,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未成年人在此援助对象范围之内。

  当监护人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除了未成年人自己主动向上述部门、单位求助外,其他组织或个人可以代未成年人寻求帮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16条、第17第规定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从这一条的规定可以看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法院起诉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包括:(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四)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五)民政部门。另外,在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监护人的侵害时,如果受侵害的未成年人达到一定的年龄,具有一定的智力,也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由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本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根据上述规定,当父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第2个回答  2010-04-27
面对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9-26
只有自己能保护自己.
第4个回答  2020-10-22
我家孩子不满十八周岁,高中没毕业,迷上网上游戏,学习也即将中断,请问能得到哪个部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