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提出劳动仲裁么?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我在北京一家商场的服装店工作,迄今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做的是导购的职位。公司从我开始工作,就一直没有给我们交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也是想扣除一部分,就找个理由扣一部分。请问,我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结束劳动关系,并且获得赔偿么?可以获得什么样的赔偿?去哪里提出仲裁呢?

可以提出劳动仲裁,商场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必须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此为惩罚性规定。另外,克扣工资也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其克扣的部分,作为其为发工资,逾期同样应该双倍支付。至于保险缴纳,公司未能履行其法定职责,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在期间因为缴纳保险,而是员工遭受损失,该损失由公司承担。劳动仲裁庭一般是劳动局的内设机构,你到你们公司所在辖区的劳动局里面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具体的仲裁申请书,你可以请律师代书,或者可以请律师全权代理,作为你的代理人参加仲裁,甚至提起诉讼。但是劳动争议一般是仲裁前置,只能先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能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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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03
我是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大家可以HI我!

首先,你应该收集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其次,获得的赔偿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部分属于社会保险中心或劳动监察征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3-14
可以提请劳动仲裁,但是我认为你应该先进行协商调节,不要把问题僵硬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