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合格后到注册拿到证书之间的流程

一级建造师成绩合格后到注册拿到证书之间的流程

    业务申报办理流程

    企业注册

    在企业版登录页面中,点击【注册】按钮,进入企业注册页面。

    2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如果企业在原系统已经取得了身份认证锁,插入身份锁点击【企业查询】,即可查询出该企业信息,对企业信息进行确认,即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

    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

    其中企业资质证明非必须上传,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但若选择现场认证,携带版本需与上传的一致。该操作对企业上传资料进行了大小与格式的限制,用户须根据提示进行上传。

    4

    设置企业管理员

    该管理员为企业高级管理员,其有权限分配企业二级管理员用户,须按提示输入姓名、登录帐号、密码等信息。

    5

    手机号绑定

    手机号一般设置为企业管理员的手机号,须确保可接收短信验证码。

    6

    企业认证

    企业认证包括现场认证,身份锁认证。

    2)身份锁认证:该功能用于已取得身份锁的企业用户。如果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时,或原身份认证锁遗失、不可用的企业,须进行现场认证。

    1)现场认证:该功能用于从未取得过身份锁的企业用户。进行现场认证的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代办的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前往省级主管部门办理。

    7

    企业登录

    使用该系统办理业务时,用户须输入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如下图所示:

    企业首页

    首页功能包括:

    待上报人员列表、数据统计等信息。如下图所示:

    注册上报

    点击系统主界面上方的【注册上报】按钮,选择左侧的“注册上报”菜单,进入注册上报功能。可对申请注册人员进行批量上报或单条上报。

    批量上报:

    选择一个或多个人员,点击【批量上报】按钮,即可完成批量上报。

    上报:点击某一人员操作列中的【上报】按钮。进入详情页面,如果确定上报,点击【上报】按钮,确认企业相应的承诺条款,即可完成上报操作。

    如果退回,点击【退回】按钮,输入退回理由,即可完成退回操作。如下图所示:

    已注册人员:

    选择左侧的“已注册人员”菜单,显示已注册人员信息。如下图所示:

    已注册人员详情:

    在某人员的“操作”列中,点击“详情”,系统进入详情页面,即可查看该人员的详细信息。

    企业信息

    企业信息查看:

    点击系统主界面上方的【企业信息】按钮,即可显示企业基本信息与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点击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放大查看附件内容。

    修改企业信息:

    选择左侧的“修改企业信息”菜单,即可修改企业信息、重新上传相应的附件材料。

    其中除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外的其他信息发生变更时需要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后,才可完成修改。如下图所示:

    人员管理:

    选择左侧的“人员管理”菜单,可对企业二级用户进行增删改。该权限只有企业注册时指定的管理员拥有。

    人员管理-修改并重置密码:

    在某人员的“操作”列中,点击“修改并重置密码”,即可对该人员进行修改信息、重置密码。如下图所示:

    修改密码:

    该功能用于修改当前登录用户的密码,修改密码需要首先输入正确的原密码方可完成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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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03
成绩合格后就等着领取证书就可以了,
证书领取所需资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准考证原件
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网上下载)
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大立教育提醒,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第2个回答  2020-05-09
注册期限:
(1)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2)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将符合建设那关于年册建范师地球教育的规定。
证书注册流程:
(1)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2)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初始注册提交的材料:
(1)《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复印的内容必须包含:证书编号、专业类别、批准日期)。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
建设都审批时不再组织专家复审,仅对申请人重复注册、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0日内审核完年,作出招面市核意见汇总后移送建设部。
建设常应将审核意见结果汇总后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于注册。
注册证书发放:
建设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子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齐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齐缝印章。
经审批同意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统一编号后发放, 办结10日内将《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放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汇总表》报建设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