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人应该遵守《纪律条令》《内务条令》《队列条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之一,是维护和巩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正确实施奖惩,保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军事法规。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不含企事业单位),以及参训的预备役人员。为了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制度,加强内务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军队建设的实际,制定本条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之一。共11章71条。 【法规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 【一级分类】军事法规 【二级分类】军事行政管理法 【颁布部门】中央军委常务会议 【颁布日期】2010年 【实施日期】2010年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2010〕军字第23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已经2010年5月4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现已发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