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的资料

雷锋的资料

  雷锋生平简介

  1940年12月18日 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安庆乡(现雷锋乡)简家塘一户贫苦农民家里。这一年系农历“庚辰”年,父母给他取乳名叫“庚伢子”。

  1947年秋 父母、兄弟相继悲惨死去,年仅7岁的雷锋成了孤儿。

  1949年4-5月 雷锋在(氵荣)湾镇一带,为地下党组织撒过传单、贴过标语。

  1949年8月 雷锋家乡解放。安庆乡人民政府成立。雷锋担任过儿童团大队长。

  1950年初 土地改革开始。雷锋分得3.6亩耕地,还有一些浮财,如床、蚊帐、锅、箱子等。

  1950年夏 入学,在刘家祠堂小学读书。

  1954年夏 考入清水塘完小,加入少先队,被选入中队委员。

  1955年 转入荷叶坝小学。这年春天,在农业合作化高潮中,雷锋把土改中分得的3.6亩田全部入了社。

  1956年7月15日 从荷叶坝完小毕业。

  1956年7月-9月 雷锋在生产队当了近3个月秋征助理员,搞征收公粮工作。

  1956年9月 在安庆乡政府当通讯员。

  1956年11月17日 到望城县委当公务员。

  1957年2月8日 光荣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同时被评为县委机关工作模范。

  1957年夏 担任望城县治沩工程指挥部通讯员。治伪工程结束,被评为治伪模范。

  1958年春 响应望城县团委提出的捐献一台拖拉机的号召,雷锋捐款20元,成为全县青少年中捐款最多的一个。县委决定派雷锋学开拖拉机。

  1958年3月16日 在《望城报》发表第一篇文章《我学会开拖拉机了》。

  1958年秋 到韶山瞻仰毛泽东主席故居。

  1958年10月 由原名雷正兴改为雷锋。

  1958年11月15日 到鞍山钢铁厂参加社会主义建设。被分配在鞍钢化工总厂洗煤车间当推土机手。不久,出席鞍山市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1959年8月20日 报名到鞍钢张岭矿山参加新建焦化厂工作。

  1958年 10月至1960年1月 在鞍钢一年零二个多月时间里,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5次被评为红旗手,18次被评为标兵,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称号。

  1959年12月9日 弓长岭《矿报》发表雷锋《我决心应召》的申请书,表达了积极要求参军的坚定决心。

  1960年1月2日 新兵换装集中待发。雷锋因无政审表,难以批准入伍。辽阳市兵役局余新元政委送雷锋到新兵大队,当“便衣通信员”。

  1960年1月7日 当晚,接兵参谋戴明章通过长途电话向工兵团团长吴海山请示,雷锋虽无政审表,可是个优秀青年,能否先带到部队。经同意,在登车出发前8小时,雷锋终于穿上新军装。

  1960年1月8日 雷锋入伍第一天。当天下午,作为新兵代表在全国欢迎新战友大会上发言。

  1960年3月 新兵连训练结束,雷锋被分配到运输连当驾驶员。下连不久,又被抽调参加团里战士业余演出队。

  1960年4月 从团里战士业余演出队回到运输连。一个月后,雷锋成为新兵中一名合格的汽车驾驶员,第一个下到战斗班。

  1960年8月 参加上寺水库抢险救灾,带病连续奋战7天7夜,表现突出,团党委为雷锋记三等功一次。

  1960年8月 把平时节约下来的 200元钱分别支援抚顺市望花区人民公社和辽阳水灾区,受到部队表彰。团党委决定树立雷锋为“节约标兵”。

  1960年11月8日 运输连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雷锋入党申请。

  1960年11月9日 工兵团党委在党委书记、政委韩万金主持下,在沈阳军区招待所临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批准雷锋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60年11月23日 沈阳军区工程兵党委作出授予雷锋“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决定。

  1960年11月27日 雷锋荣立二等功,作为立功代表在全团授奖大会上发言。团长吴海山、政委韩万金分别向雷锋颁发二等功奖状和“模范共青团员”奖状。此后,雷锋又荣立过三等功一次,受团、营嘉奖多次。

  1960年12月 1日 雷锋从 1959年 8月 30日至 1960年 11月15日15篇日记在沈阳军区《前进报》首次发表。

  1960年12月 雷锋在《前进报》发表署名文章《解放后我有了家,我的母亲就是党》。

  1961年2月3日 应邀到海城驻军作忆苦思甜报告,与全国战斗英雄郅顺义亲切交谈。

  1961年5月 雷锋作为全团惟一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1年5月14日 雷锋被提升为副班长。

  1961年7月27日 接到抚顺市人民委员会通知书。7月31日至8月3日出席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1年8月 雷锋被提为运输连四班班长。

  1962年1月27日 雷锋被批准晋为中士军衔。

  1962年春节 雷锋在《前进报》发表《62年春节写给青年同志们的一封信》。在此前后,雷锋又在《前进报》发表了《在毛主席的哺育下成长》、《我是怎样从一个苦孩子成长为毛主席的好战士的》、《做毛主席的好战士》等署名文章。

  1962年2月14日 雷锋被选为党代会代表,出席中国共产党工程兵十团代表大会。

  1962年2月19日 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

  1962年5月 雷锋被共青团抚顺市委评为抚顺市优秀校外辅导员。

  1962年8月10日 写下人生最后一篇日记。日记中写道:“毛主席教导我们:‘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今后,我要更加珍爱人民和尊敬人民,永远做群众的小学生,做人民的勤务员”。

  1962年8月15日 上午10时,在指挥倒车时,被刮倒的一根晒衣服的木杆打在头部负重伤。经望花区西部医院抢救无效,于12时5分不幸牺牲。年仅22岁。

  雷锋名字“雷锋”的由来

  一九五九年八月,鞍山钢铁公司派人到望城县招工,雷锋得知这个消息后,征得县委领导的支持正式报名了。填报名表时,他第一次在姓名栏写下“雷锋”两个字。雷锋原名雷正兴,这大家都知道,但他为什么要改名,知道的人就不多了,当时别人也很纳闷,他说:“我现在想好了,决心到鞍钢去打个冲锋,“雷正兴“是个孤儿的名字,现在有了共产党,我早已不是孤儿了……”

  (摘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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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0-21
雷锋(1940~1962) 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共产主义战士。湖南望城县人。1949年参加儿童团,担任儿童团长。1954年加入了中国少年先锋队。1956年在乡人民政府当通讯员。不久,调到中共望城县委当公务员,被评为工作模范。1957年2月8日加入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曾参加沩水工程、团山湖农场和鞍钢的建设,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被编入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当汽车兵,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当抚顺望花区和平人民公社成立时,他把自己在工厂和部队积存的100元钱捐献给公社。当他得知辽阳地区遭受百年不遇的大水灾时,又将 100元寄给了辽阳市委。他还十分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担任驻地附近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在入伍不到三年的时间里,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被评为节约标兵,荣获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出席过沈阳部队共青团代表会议。1961年升为班长,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职。1963年1月7日国防部命名他生前所在的班为“雷锋班”。同年3月5日毛泽东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周恩来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朱德题词“学习雷锋,做毛主席的好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