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满,就考上研究生了,算违约么?

我06年大学毕业,去一家医院工作,签了5年的合同,合同约定交5000元上岗风险抵押金,合同期满返还押金,然而我在工作两年后(08年)考上了硕士研究生,我提出辞职,医院以我违约为由,不返还我5000元押金,请问这样合理么?请懂法律的给我支个招!
还有要说的就是,我的合同没有其他的什么特殊约定,就是押金这块算是重点内容,在工作两年期间医院送我去进修半年,但是没花医院任何进修费,进修期间我只享受基本工资!
对大家的帮助先谢谢了! 不知道我能否要回我的押金呢?
因升学而不能继续完成合同算是违约么? 毕竟钱不是很多,我怕在找律师什么的,基本也没剩下什么钱了...就没有意义了! 我是差钱的人啊!

是违约。
且医院在你进修期间是给工资的,所以医院可以扣除一定的违约金。
但从法律角度讲,一个是医院不应一开始就让交押金,二是不能全部扣除,应当返还一部分。
建议你同医院协商:自己读完研再回来干如何?或向劳动局反映情况,再者就是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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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8
是构成违约,但可以适当要求返还,如果有异议,可申请劳动调解或仲裁,也可以起诉。
第2个回答  2010-04-18
确是你违约。我有不少同学都是因读研向原单位递交违约金的。不过有些医院可以算在职研究生,不仅不会让你交违约金,还会给读书期间的补贴。只是你研究生毕业后仍有留在该医院工作。你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医院有没有相关规定。
第3个回答  2010-04-18
你进修半年享受的基本工资和5000元压金比哪个多呀?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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