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的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18
武宁建县始于东汉建安四年(199年),此前曾先后属于艾、海昏、建昌、西安等县,历经多次划分与合并。
在商代(约16-11世纪),武宁为艾侯领地,后成为吴、越、楚的属地。
秦统一全国(前221年)后,推行郡县制,武宁属九江郡。
汉高祖四年(前203年),增设西安县,豫章郡辖艾、海昏、建昌、西安四县。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西安改名为豫宁。
南朝陈武帝永定三年(559年),豫宁郡辖五县:艾、永修、建昌、新吴(今奉新)、豫宁。
隋统一后,行政区划发生大变化。开皇九年(589年),撤销豫宁郡,合并四县为建昌县。
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洪州改为豫章郡,建昌属之。
唐代,武宁属江南西道。武后长安四年(704年),分建昌设武宁县,县名自此始。
代宗宝应元年(762年),因避代宗讳,豫宁复名武宁。
德宗贞元十六年(800年),分武宁八乡设分宁县(今修水、铜鼓县)。
南唐升元元年(937年),划出武宁县南朱家山以南至铁门槛一部分,设靖安县。
宋代,江西地区的州县属江南东路和江南西路。
元代,武宁属隆兴路。
明代,武宁属南昌府。
清代,承袭明代建制,武宁仍属南昌府。
中华民国成立后,武宁直属江西省都督府。
民国21年(1932年),江西一度设区、县党政军委员会,武宁属之。
民国24年(1935年),缩改全省八行政区,武宁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民国26年(1937年),复设湘鄂赣边区特别区政治局四处,其中九宫山区于成立,局长驻武宁,翌年撤销。
民国28年(1939年),全省划为十一行政督察区,武宁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民国31年(1942年),全省改划为九个行政督察区,武宁属第九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宁属九江专区。
1955年,县人民委员会改称县人民委员会。
1968年,成立县革命委员会。
1981年,成立县人民委员会。
1993年,撤销石门楼乡、鲁溪乡、船滩乡、泉口乡,设立石门楼镇、鲁溪镇、船滩镇、泉口镇。
1997年,武宁县农科所改制,与黄塅镇划入的部分行政村和实验场组建南市乡。
2002年,撤销伊山乡,划归宋溪乡;撤销南岳乡,划归船滩镇;撤销宋溪乡,设立宋溪镇。
2003年,撤销黄塅镇、严阳乡、南市乡,成建制划归新宁镇管辖。
2013年,武宁县调整行政区划,将新宁镇分设为豫宁街道办事处和新宁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