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4-14
学生在校期间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办法;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外省籍学生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学校下发标准文件,如果学校不统一办理的话自己找铺导员要,校内填充完毕,加盖学校公章,带回生源地);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然后到生源地所在开办助学贷款的银行签订合同即可
一般是农信社
现在刚兴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材料差不多,只是需要到当地的教育局办理,而不是直接去银行,但是很多省份没有,自己好好看看
贷款期限、展期
(一)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6年;
(二)贷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三)借款学生专升本、考研后贷款展期及贴息确认手续的办理。
1.考入外省和未纳入我省国家助学贷款范围的高校的借款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展期证明》后,到录取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回贷款社办理贷款展期手续。贷款社为借款学生办理展期的。学校负责继续按在校生办理贷款财政贴息手续。
2.考入本省纳入国家助学贷款范围的高校的借款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展期证明》后,交录取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回贷款社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我办理的也是生源地,
祝你好运~!
第2个回答 2010-04-14
在你 的学校网站上有 我也办了的额(你打印出来)
附件1: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入学前
户口 □城镇 □农村
家庭人口数 毕业
学校 个人
特长
孤 残 □是□否 单 亲 □是□否 烈士子女 □是□否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签章 学生本人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民政部门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注:本表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