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性能检测报告的有效期通常为1年,不锈钢管也不例外,但对于性能较稳定的同批次产品,有效期可适当延长,我认为施工单位的所提供的2003年的性能检测报告,明显是不合理的,如果为正式工程,应令其出具最新的检测报告,否则需要做进场复试。
2、规范没有要求必须对钢管进行复试,但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你可以提出,而且检测的结果无论合格与否均应由材料的提供方承担;假如有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但你仍对进场材料的品质存疑,此时,你仍可以要求材料的提供方进行复试,对方有积极配合的义务,但假如检测结果合格,则检测费用应由建设方承担,否则,应由材料供应方承担。当然,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此另有约定,则按合同约定执行。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41052850.html?si=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