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3月进公司的,那个时候交的是综合保险和公积金,基数是按2500来算的。我09年底已经申请居住证了,3月18号能拿证了。但是我前两天听说去年的8月有个政策是说,不管有没有居住证单位都得给交社保和四金了。
我向人事求证,她给我的答复是,交了综合保险就不能交社保和四金了。我觉得是骗人的,因为别的公司跳过来的同事说他们以前的公司5月份的时候就集体帮他们办理了,之后一直交的是社保和四金了。
请问下我说的那个政策具体是什么样的啊?有什么条件么?如果是公司的失误的话我应该怎么办呢?对我个人的社保和保险金有什么影响么?
另外,我去年4月工资涨到了3K了,但是公司扣除了15%做绩效工资,没有发任何的通知和文件,也没有另外签合同,我们季度考核的,然后每个月就先扣掉那个450块。公积金的基数就是按2550算的。
这样的做法对么?一个是扣除我们工资做绩效工资的做法,没有任何书面正式的通知的。另外就是这样如果是对的,我公积金的基数应该2550还是3000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