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外来务工子女高考政策

如题所述

可以参加高考,但是不能在浙江参加高考。申请报考高校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办法执行。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异地高考条件:有高中电子学籍且学满三年。
方案规定,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或符合浙江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取得在浙江省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的其他条件,在2013年起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具体要求是,从高一年级开学时就在浙江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在省电子学籍系统进行高中电子学籍注册且按规定完成高中学业,中间不中断(因故经批准同意休学的除外)。
随迁子女的高考报名时间和办法与本省籍考生相同。在网上报名后,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完整的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证明,到就学高中所在地进行高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与浙江省户籍学生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
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方红峰介绍,从2004年开始,浙江省就建立了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2010年该系统全省联网。“如果这个孩子在浙江读书,必须在系统注册学籍,可以监控是否连续三年学习,中间有没有离开。高三毕业时,系统会生成当年参加高考学生的电子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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