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发工资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个体工商户作为我国经济主体中的一部分,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个体工商户收税吗?这在很多人的记忆里都不能够很快地回答。一、个体工商户收税吗需要。一般个体工商户实行定额税,即每月按固定金额交税,不与收入挂钩。国家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对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不到2万元的免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附加税等),但不免个税。营业执照批下来后30天内要到所在地税务所进行税务登记,填些表格,等待税务专员核定你的税额。一般专员会到经营地考察一下,核定商家的收入情况,房租合同、雇佣员工、经营面积、经营项目等作为核定的参考。如果房租的月租金就5万元的话,绝对不会核定商家免税的。二、个体工商户个税起征点个体工商户个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一)销售产品的交纳3%增值税,供给工作的交纳5%运营税。(二)一同按交纳的增值税和运营税之和交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三)还有就是交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四)假如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运营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五)个体工商户在收取运营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注册。个体户应依照税务部分的规则正确树立账簿,精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精确的个体户,税务部分对其施行查账征收;对出产运营规划小又确无建账方可的个体户,税务部分对其施行定时定额征收。三、个体工商户税收(一)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二)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三)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四)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登记。双方经营者同时申请办理的,登记机关可以合并办理。 第四十六条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 (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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