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履行主要义务合同也不成立吗?
1、已履行主要义务合同基本上会导致合同成立。这是民法中“履行治愈规则”的体现。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存在着共识,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合同成立。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了决定合同性质的主要义务,而对方也接受了履行。
但是,在以下情形中,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拒绝接受履行,即使相对人履行的是主要义务,该合同仍不能有效成立,因为这表示双方对合同内容并未协商一致。一方当事人履行了次要的义务,对方当事人接受了这种履行,但义务人又拒绝履行主要义务的,则相对人不能请求义务人继续履行主要义务,也即该合同并未成立。
二、合同的效力主要包括什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虚假意思表示,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恶意窜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和无权代理的合同效力待定;
3、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胁迫的合同系可撤销。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拒绝接受履行,即使相对人履行的是主要义务,该合同仍不能有效成立,因为这表示双方对合同内容并未协商一致。一方当事人履行了次要的义务,对方当事人接受了这种履行,但义务人又拒绝履行主要义务的,则相对人不能请求义务人继续履行主要义务,也即该合同并未成立。
在当代的社会签订合同,主要就是为了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非常明确的约定,这样的话也是为了双方当事者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当然也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已经履行了主要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也是属于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