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任职人民陪审员

如题所述

人民陪审员是指由人民群众和审判员一起进行审判的人,体现了群众参与原则。人民陪审员可以体现司法的公正,也有利于监督司法活动。那么,哪些人可以任职人民陪审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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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任职人民陪审员
律师解答:
担任法院的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较大、群众威望较高的公民,文化条件可以适当放宽至高中;
6、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执业律师和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律师补充: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法律法规】
《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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