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专门针对村官、志愿者等报考;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我省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
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面向在我省县以下基层岗位(借调到省州两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在基层服务时间内)服务期满二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以上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项目、服务时限和服务地点分别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出具相关证明。
拓展资料:
报考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必须是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参加该项目的人员报考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省级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青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项目的人员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