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如题所述

您好,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包括以下九种情况:(1)购买自住住房。
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两限房),公有住房(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
二是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但需符合相应情况;
(2)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住住房。
主要包括:租住公租房、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房并自行租住房;
(3)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
(4)离休、退休;
(5)出境定居;
(6)非本市户籍缴存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离职离京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离职离京去往他地,在去往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一旦在京重新就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将此前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8)死亡;
(9)被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刑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您可在以下网址中选择适合您的提取事项参照进行办理: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index.html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010-12329进行人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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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26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2-26
登录公积金的网站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