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卫校招生最低分数

如题所述

十堰卫校招生最低分数为350分。

卫校是卫生学校的简称,卫校属于中职院校。卫校分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和高等卫生职业学院,其中中等职业卫生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高等职业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

卫校培养的是医学类专业的初级型人才,主要教学生一些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卫生学校开设:护理学、药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学、医学影像学等专业。初中和高中毕业生都可以去,包括职高、技校、中专等同等学历的同学。

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始建于1958年10月,初创校址在郧县新城西岭路626号(黑石窖),校名为郧县卫生学校。


1966年,根据毛主席“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批示,县委、县政府决定在郧县大堰花果山开办半工半读短期卫生培训班,借住花果山中学校舍。


1967年10月,原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现郧阳医学院)迁往十堰城区后,留下的校舍由我校接管,学校迁入现校址。


1972年10月,经原郧阳地区卫生局批准,学校成为全日制中等卫生专业学校,正式面向郧阳地区郧县、房县、郧西等县招收学员,学制为二年、三年,毕业后颁发中专文凭,国家承认学历。


1979年6月,经湖北省革命委员会(鄂革文[79]66号)批准,学校正式成立,校名为“郧阳地区郧县卫生学校”,办学性质为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教育,招生范围为郧阳地区各县、市及神农架林区。


1994年6月,经湖北省教育委员会组织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评估,认定学校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合格学校”。


2002年3月,经十堰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教育局以(十教文[2002]13号)文件批准学校增挂“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校牌,2004年9月,经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教发[2004]33号)文件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


2004年3月,学校在十堰城区成立分校,设置东风公司总医院校区。


2004年4月,市卫生局以(十卫发[2004]45号)确立学校为“十堰市中医药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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