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香港当中小学教师?

如题所述

在香港当老师的条件如下:

想在香港注册成为中小学中文或英文老师,申请者必须具有本港认可的相关学位,通过教师语文基准试(LPAT)和师资培训。学位教师教育文凭(PGDE)、基准试(LPAT)、粤语&推荐信(非必要)。No.1学位教师教育文凭(PGDE)。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

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学位授予单位提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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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8-02
持有教师文凭或完成在职教师训练课程或非学位教师学历评审试及伍棚陆格并完成修读小学教师训练课程或圆满完成为期最少一年的督导教学或具备同等学历之文凭教师,如曾在小学任文凭教师最少五腔顷年,并修毕教育署署长规定或认可之训练课程,则有资格获考虑晋升为助理教席。未具备师资训练文凭或同和巧等学历之文凭教师如在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之前受聘,亦有资格获考虑晋升助理教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