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可以办营业执照,但应当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有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5、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作出核准决定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到拟设企业所在地工商分局办理。
申请营业执照流程为:
1、准备好所有股东身份证和地址材料;
2、公司核准名称;
3、带好材料和通过的公司名称,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工商局刻公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办理国税证和地税证;
7、去银行开设基本户(至此,公司已经办理完毕)。
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是:
1、打开支付宝市民中心的【企业服务】功能进入。
2、在当前界面找到【人力窝工商注册】功能,点击选择进入。
3、点击【抢先办理】,即可在网上申请营业执照。
住宅办理营业执照要满足以下条件:
登记机关应分别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属于自有房产的,收取房屋产权证明。
2、属于自有房产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收取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村委会等机构出具的场所证明。
3、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收取购房合同复印件。
4、租赁(借用)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收取租赁(借用)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
5、实行集群注册登记的,收取住所托管双方签订的托管协议和受托方主体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