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质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如题所述

尽管我国在解决资源保障问题方面有很好的基础,找矿发现有巨大潜力。但新时期,旧的体制机制已经打破,新的体制机制尚需探索完善,面对资源环境压力大的状况,找矿难度日趋加大,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基础地质薄弱

面对急剧增加的资源需求,基础地质工作准备不足。地质填图、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战略性矿产勘查、水工环等区域性调查工作相对滞后。重点成矿区带、重要经济区、重要环境脆弱地区和重大工程建设急需的中大比例尺基础资料严重不足。全国1:5万区域地质调查在重点成矿区带覆盖率仅为33%,制约了找矿工作的突破;油气新区、新领域、新层系缺乏系统调查;固体矿产勘查缺乏新靶区,可供勘查的后备基地严重不足,后续勘查处于“等米下锅”状态;大批呆滞资源难以利用,综合利用技术亟待突破。因此,必须加强对基础工作的部署,迅速改变基础薄弱的状况,为缓解资源环境瓶颈夯实基础工作。

二、投入规模小布局散

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矿业权等资源配置严重分散,进行矿产勘查的大型企业不多,在国内外矿产勘查抗风险的能力不强,风险勘查投入严重不足;大部分地勘单位不具备风险勘查的能力,以矿业权、技术、人才、信息等资源为基础实现资本化运作的意识不强。中央财政各类专项缺乏统一部署,中央与地方缺乏统筹协调,商业性矿产勘查处于游离状态,重点成矿区带的矿业权配置零散。必须加强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与战略性矿产勘查。统筹部署中央与地方地质调查,形成中央各项地质工作、中央和地方地质工作“一盘棋”。

三、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地勘管理体制改革以后,旧的体制机制被打破,地质工作新的机制尚未形成。地勘单位改革没有到位,勘查开发一体化进程缓慢,勘查市场主体没有完全形成。矿业权市场建设还不完善,矿产勘查开发中的重要经济关系尚未理顺,矿业权管理与地勘队伍改革发展联系不够。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矿产勘查脱节,未能充分调动地勘单位的找矿积极性。亟待建立勘查技术与资本有效结合的新模式,探索建立地质找矿新机制,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调动中央、地方、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投入矿产勘查,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

四、投资环境和工作环境亟待改善

矿业权出让不规范,片面追求出让价款。矿业权炒作投机现象屡见不鲜,不少区块长期圈而不探,违背地质工作规律,加大了投资者的风险,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恶化了矿业投资环境。矿业资本市场不完善,风险勘查板块尚未建立,矿业权评估等中介市场不规范。地质找矿野外工作环境差,装备落后,待遇低,工作条件亟待改善。随着矿产勘查投入的多元化,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建立国家风险勘查投融资与财政补贴制度,完善矿产勘查投入和收益分配制度,地质勘查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矿产勘查项目收益分配,形成找矿激励机制,保障投资者、勘查单位、找矿技术人员的利益,调动地勘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

五、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核心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队伍规模偏小,特别是能够长期在野外一线工作的业务骨干严重不足,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不匹配,工种不配套,调查研究能力特别是野外调查能力薄弱。缺少油气、物探等专业调查队伍,海洋地质调查队伍薄弱。专业人才断层严重,国际地学人才、领军人才、技术骨干匮乏。地方公益性队伍尚未建实建强,关系有待理顺,保障条件不足。地勘单位改革不到位,尚未形成合格的市场主体。因此,需要加快建实建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进一步提高地质调查能力,深化地勘单位改革,培育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勘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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