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有熟悉香港法律的大佬知道在香港的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在香港,定金和订金的概念主要受到《合同法》和《财产法》等法律的规定。它们虽然在发音上相同,但实际上具有显著的区别:
1. 法律定义:定金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一方或双方为保障合同的履行,而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具有担保性质,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在某些情况下,它可能被视为一种预付款。
2. 金额:在合同中,定金的金额通常是明确约定好的,它取决于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订金的金额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它可能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能由一方自行决定。
3. 适用范围:定金主要适用于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中,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它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订金则没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它可能用于预付款,也可能用于其他目的。
总的来说,定金具有担保性质,主要用于保障合同的履行;订金则更类似于一种预付款,不具备担保性质。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约定定金或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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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9
定金,是法律用语。是担保物权的一种。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